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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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拆迁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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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同住人拆迁利益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
 ·公租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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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人获得拆迁的合法手续有哪些?
 ·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拆迁许可证的程序规定
 ·拆迁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
 ·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律师函
 ·拆迁许可证常有的三类违法点
 ·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是否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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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程序拆迁评估
 ·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房屋拆迁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是否需要听证?
 ·房屋拆迁的主要环节
 ·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
 ·拆迁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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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拆迁估价报告的救济
 ·拆迁评估的依据
 ·拆迁评估价格的执行
 ·拆迁评估的完善
 ·房地产拆迁中的特殊情况
 ·被拆迁房屋拆迁面积和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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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拆迁安置
 ·最新城区片区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补偿款,胎儿也有份
 ·设有抵押权的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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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租赁房屋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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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效力优先
 ·拆迁安置纠纷的解决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的处理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1年版本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协议
 ·征地安置补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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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违章建筑工程
 ·“违法强拆”之救济
 ·什么是司法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的法律环节
 ·强制拆迁前需完成的法定事项
 ·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中的公证作用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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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中违章建筑的处理步骤
 ·拆迁过程中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违章建筑如何处罚?
 ·违章建筑被拆除是否可获得补偿?
 ·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
 ·违章建筑当事人在拆迁中的法律地位
 ·违章建筑的分类
 ·认定违章建筑的是哪一个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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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拆迁中,房租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拆迁当事人何时可以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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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
 ·拆迁许可证的程序规定
        一.颁发拆迁许可证的程序法律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开发企业颁发拆迁许可证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颁发拆迁许可证前应当举行听证。《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所谓的强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  强迁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裁决规程》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拆迁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拆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按行政诉讼庭审的程序,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受理裁决是否属于被诉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裁决是否拥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即证据;裁决程序是否合法;裁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得当。1、职权范围: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性质的不同,即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拆迁裁决机关应分别是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因此,如果在审判时发现裁决机关错误的,应直接判决裁决行为违法。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审查能被诉行政机关...

 ·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住宅房屋,以房屋补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货币补偿的标准计算出拆迁补偿款,然后结算出补偿房屋的商品房价格与拆迁补偿款的差价,多退少补。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被告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该举证证明自己所作的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具体指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如果被告不能提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来证明该行为的正确和合法,则被诉行政机关可能承担败诉的诉讼后果。

 ·拆迁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拆迁纠纷的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实施的客观基础,因为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在我国已有先例可循。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民法理论基础在于无过错责任。起因在于,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人们发现在诸如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民事纠纷中,由于当事人双方地位的差异、拥有专业知识和技术力量的悬殊,要求当事人负担平等举证责任对处于劣势的社会公众一方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在这些领域适用举证责任...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诉讼主体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从协议本身来说,房屋所有权人不是签订协议的一方,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但从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来讲,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享有诉权。  目前,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人以自己名义起诉主张权利时...

 ·强制拆迁前需完成的法定事项
        实施强制拆迁,有些法定的事项应当提前完成。一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公告一般都规定了签订协议、搬迁等事项。拆迁人应按时找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出现矛盾,应及时协商解决。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做出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查明情况,进行调解,并形成笔录,由双方签字。调解不成的,应就双方争议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南京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南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拆迁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南京x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房屋拆迁的评估
        目前我国房屋拆迁估价中较为普遍使用的是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但随着城市房屋拆迁不断面临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这两种方法已不能客观、公证、准确地反映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拆迁双方和还可以选用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

 ·对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标准
        l)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2)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裁决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7.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租赁房屋如何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当事人何时可以申请裁决?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期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裁决机关申请裁决。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
        1、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公租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其他住房,仅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公租房、福利分房、部分出资的福利房、单位补贴过半的商品房、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公房被拆迁后的安置房(包括出资很少的产权房)。3、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

 ·被拆迁人如何取得拆迁补偿款?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2011年4月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届满前,经原告向市规划局申请,该临建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2011年7月,某开发公司经批准在包括原告临建...

 ·房屋拆迁中违章建筑的处理步骤
        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二)处理和处罚阶段1.处理和处罚的程序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只能尽力的要求或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对于拆迁补偿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

 ·拆迁范围确定后的禁止规定
        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四)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住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拆迁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方案有:1、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要求继续...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能否作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主体问题,在审判实践中,看法各异。笔者认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是其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的问题...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房屋征收、房屋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