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先行告诫说服。“大兵压境”时,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教育,讲清前因后果,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让房拆迁。对实在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迁。
其二,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
第三,全面保存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动手强制拆房前,应约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名,以防产生争议。
其四,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推荐律师
·因公外出,出了交通事故,公司是否有权要我个人承担所有·想请问一下蒙山县看守所外地律师进去会见需要持核酸证明么?几日·您好,我爷爷在四十几岁的时候离世,离世原因我追问家里的叔叔们·我是魏县沙口集的,我父亲因为土地赔偿问题,走信访被拘留了,已·卖方留下的后遗症 怎么办·合同工合同期未满向单位提出辞呈要付多少违约金·我儿子受骗帮别人打工搞直播被拘留·我们能要回22万的一半吗?
热门城市
·松原律师·中卫律师·仙桃律师·牡丹江律师·浦东新区律师·黔西南律师·张家界律师·毕节律师·烟台律师·昌吉律师·河池律师·泸州律师·六盘水律师·三门峡律师·永州律师·达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