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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仲裁委汇总一览表
泰州共计有9个仲裁委,汇总如下:·泰州仲裁委员会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68号 。 电话:0523-86397031 0523-86397036 ·泰州仲裁委员会泰兴办事处 仲裁委泰兴办事处 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2号1室2楼。 电话:0523-87961616 ·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洪泽湖路66号 电话:12333 ·泰州市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海陵南路628 ·泰州市姜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名称:姜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迎宾路附近 联系电话:12333 ·兴化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名称:兴化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地址:英武北路79号2-3 联系电话:12333 ·泰州市高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泰州市高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0523-86966359 地址:港城路34号 联系电话:12333 ·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联系电话:12333 ·泰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泰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人社局三楼 联系电话:12333 ·泰州仲裁律师:18951945636(卢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相关知识: ·构成盗窃罪拘留多少时间? 一、盗窃罪拘留多少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 ·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 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一、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可以签订,首先写明夫妻双方(甲、乙方)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以及户籍地址,并写清甲乙双方在和何年何月何日登记结婚,并写清楚离婚理由,将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问题写明,最后甲乙两房签字写好日期。夫妻债权债务约定协议书男方:(具体情况)女方:(具体情况)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于某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女方给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多少 女方给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多少对于孩子抚养费并不存在一个最低的标准,一般计算抚养费数额需要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当然,通常情况下,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也是会用其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未成年年满18岁监护人还需要履行义务嘛? 未成年年满18岁监护人还需要履行义务嘛?未成年年满18岁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不需要履行义务了。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能力,不属于精神病人等,就没有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条例规定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条例规定是什么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吗?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吗离婚时房产过户需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这些资料,在材料具备齐全的情况下,双方只要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上述材料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具体的每一步操作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告知。离婚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房产证;②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③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 ·婚姻法不离婚分割财产可不可以一般不可以 婚姻法不离婚分割财产可不可以一般不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会侵犯另一方的夫妻共有财产权,被侵权人依法有权在离婚时或离婚后请求赔偿损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特定情形外,其他情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及夫妻共同财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几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几年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 ·工作中劳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怎么填原因如实填写即可 工作中劳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怎么填原因如实填写即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约,身体原因用人单位不续约等都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在拿到劳动手册后,自然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申领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那么. ·劳动合同鉴证机关印章是必要的吗? 一、劳动合同鉴证机关印章是必要的吗?劳动合同鉴证机关印章不是必要的,签字的形式也是可以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除非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必须经某机构鉴证盖章生效。二、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①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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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

![]() 徐志勇 律师 |
双学士 执业24年 |
18168563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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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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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浩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1年 |
13813082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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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3623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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