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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公安局 检察院 法院 仲裁委 法律援助 看守所 监狱 公证处 鉴定评估 浙江·宁波: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浙江 安徽 山东 山西 福建 广东 广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四川 云南 海南 江西 贵州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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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仲裁委汇总一览表
宁波共计有19个仲裁委,汇总如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 地址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 座2层 电话:0580-2880015 电邮:cmaczj@cmac.org.cn 地址二: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中银大厦34楼(宁波办公室) 电话:0574-56172260 电邮:cmaczj@cmac.org.cn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 联系电话:0574-83865039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市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市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 海曙区解放南路259号(房地产大厦)8楼、9楼 联系电话:55889912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人事仲裁院 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人事仲裁院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2楼2001室 联系电话:0574-87811551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联系电话:87658259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市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市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中河路88号 联系电话:0574-86784049 联系电话:12333 ·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3号F座1楼 联系电话:057486298176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0574-87406590 联系电话:12333 ·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 联系电话:0574-65722131 联系电话:12333 ·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宁波市宁海县金水路333号国际会展中心北楼(宁海县人力社保局2楼) 联系电话:057483527136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东钱湖莫枝北路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宁波保税区横河路22号3幢3楼 联系电话:86820103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大榭开发区劳动仲裁院 宁波大榭开发区劳动仲裁院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管委会东大楼8F 联系电话:0574-86766859 联系电话:12333 ·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余姚市舜水南路38号 联系电话:62612255 联系电话:12333 ·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 联系电话:0574-63938188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市奉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市奉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90号 联系电话:88506018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商贸街11号楼一楼南面 联系电话:057489280172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22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908968 联系电话:12333 ·宁波仲裁委员会 宁波仲裁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 A 座8楼 电话:0574-87284533、87817860 相关知识: 当事人有偿还债务或履行责任的能力时,而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被视为拒执罪。拒执罪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那么拒执罪公安不上网追逃的情况存在吗?这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一、拒执罪执行虽然现阶段两高与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建立起了执行联动机制,但在拒执罪的问题上,三机关并不联动。在实践中的最大问题是公安机关立案难。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公安机关的思想意识问题。不少公安办案人员没有大局意识,认为对此类案件的追诉是给法院解决难题,费力不讨好。现阶段全社会信访压力巨大,拒执案件中的申请人往往给法院施. 发明专利申请办理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发明专利的名称;2、发明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二、. ·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夫妻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进行夫妻财产约定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 构成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几种一、构成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7)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8)向公众发行、出租、.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一、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 ·决水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对象为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所谓盗掘,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私自挖掘。其具体的行为方式可多种多样,有的表现为秘密的,有的则是明火执仗地公开进行掘取;有的是单个人进行,有的则是共同掘取;等等。至于是否在盗掘中.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哪些?在司法诉讼程序中,由于部分当事人经济条件有限,且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无法独立参与或完成诉讼程序的各种规定事项,为了体现法律援助精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符合要求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专业法律人员提供低费用或者无偿的帮助和服务,那么,申请法律援助有哪些条件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和律师法第六章的规定精神,中国在法律援助条件的掌握上,既借鉴了各国法律援助条件中反映一般规律的做法,又充分考虑了各地经济的不同发展程度和公民收入水平的差异。按照相关规定法律援助的条件有一般性条件和特殊性条件两种情况。一. 这是我国的现实社会当中,如果当事人曾经因为犯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有期徒刑是缓刑执行的,在缓刑执行完毕之后,如果是过了五年之内,当事人又因为犯法而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的,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否会构成法律上面所说的累犯,其实是没有固定的一个法律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认为是有两种处理方法。前罪为有期徒刑缓刑的是否构成累犯第一种处理方法就是,如果当事人曾经因为犯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有期徒刑是缓刑执行的,在缓刑执行完毕之后,过了五年之内,当事人又应犯法而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的,会被认为是累犯。这样子处理的理由根据就是,在对待违法犯. 概述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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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