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机构导航 |
|
仲裁委:公安局 检察院 法院 仲裁委 法律援助 看守所 监狱 公证处 鉴定评估 台湾·基隆: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浙江 安徽 山东 山西 福建 广东 广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四川 云南 海南 江西 贵州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
|
基隆仲裁委汇总一览表
基隆共计有0个仲裁委,汇总如下:相关知识: ·缓刑期满后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期满后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一、缓刑期满后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缓刑期满后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持肯定说学者认为,缓刑期满后5年内又犯新罪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为:1、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缓刑是依附于原判刑罚而存在的一种执行刑罚的方法。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缓刑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单独存在。缓刑不是有期徒刑有条件的暂不执行,而是通过宣告缓刑来替代有期. ·一般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哪里 一般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哪里?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一般会在所在地县、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婚内负债离婚时如何承担? 婚内负债离婚时如何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 ·开除职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职工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增加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基础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时间是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时间是什么?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说明(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按相关法律规定,老板在工资里扣押金的行为违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管是否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员工的押金,已经收取的,应予以退还。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 ·醉驾后的行政处罚包括哪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醉驾后的行政处罚包括哪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2023的项目有哪些?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2023的项目有哪些?一、重庆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 ·同一个案子移送管辖的程序是怎样的? 同一个案子移送管辖的程序是怎样的?同一个案子移送管辖的程序是首先由最初受理的法院根据其判断发现这个案件不是该法院该管理的,此时就需要依照他们已有的职权将这个案件选择并移交给其他的法院,如果接收到这个案件的法院认为还不是该管辖的范畴就需要通报上级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 ·代书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 代书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1、代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8周岁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实践中主要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共同经营. |
| 台湾各市仲裁委 |
| 台北 台中 台南 高雄 新北 桃园 基隆 新竹 嘉义 |

法律机构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