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机构导航 |
|
仲裁委:公安局 检察院 法院 仲裁委 法律援助 看守所 监狱 公证处 鉴定评估 广东·东莞: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浙江 安徽 山东 山西 福建 广东 广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四川 云南 海南 江西 贵州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
|
东莞仲裁委汇总一览表
东莞共计有2个仲裁委,汇总如下:·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电话:(0769) 22857262 传真:(0769) 22855972 ·东莞仲裁委员会 东莞仲裁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130室 电话:0769-28820007、 0769-28820008 相关知识: ·我国有法律规定满15岁算童工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工作单位禁止招用童工,如果有企业违反法律,法律将会对其严惩,这是对儿童的保护,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童工与成年员工的区分标准就在年龄上,那么,我国有法律规定满15岁算童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15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 ·什么人申请婚姻无效 我国的婚姻具体可以分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针对其中的无效婚姻,法律中规定了好几种具体的情形,那么我国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呢?而一般什么人申请婚姻无效才可以?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通常请情况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通常请情况下是指国家的机关人员。通常情况下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犯错,例如收受贿赂后,如果收受的贿赂金额比较大的情况下是可以造成刑事犯罪的。但如收受贿赂的不是国家机关人员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名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我国国内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俗的说是解释,在本解释内的第十一条规定如果. 增值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增值财产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自然增值是婚前财产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实现的增值,一旦改变状态投入生产经营,所获得的增价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况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 ·签订合同就代表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 签订合同就代表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一旦确认录用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五险一金。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 苏州代办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所以,是必须要办理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主要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信息。选择代办营业执照,一定要找正规的机构,这样的机构是通过工商局认证的,较为可靠,而且在办理好营业执照之后,自己要在网上查是否生效。对于价格方面,个体户一般在几百元左右,而公司稍高,在上千元不等,这同时还受经营行业,所选的代理机构等方面的影响。二、营业执照代办的手续是怎样?1、先到工商局窗口办理名称核准。2、在名称核准通过后会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然后带上通知书到办公. 立案侦查阶段笔录规定是怎样的一、立案侦查阶段笔录规定是怎样的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制作模型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勘验的情况和结果。通过对现场和物证进行勘验后制作勘验笔录,作为获取证据的方法不但历. 在现代这个社会,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找工作的时候比较着急,往往是随便找一家公司,但是在进入职场之后才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于是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问题。一、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订合同是劳动者的自由,因此是可以的。二、终止劳动关系的赔偿《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 购房的合同的签订在买房的过程中其实是很重要的,一份好的购房合同,其实可以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其实也是可以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减少造成更多的损害。但很多人其实搞不清楚这个购房合同应当跟谁签,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购房合同应当跟谁签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吗?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但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是存在差异的,具体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2、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3、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
| 广东各市仲裁委 |
| 广州 深圳 珠海 佛山 江门 中山 汕头 东莞 惠州 湛江 肇庆 云浮 梅州 潮州 茂名 韶关 阳江 揭阳 汕尾 河源 清远 |
专业律师
专业律师

法律机构导航


合伙人 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