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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中山码头行政诉讼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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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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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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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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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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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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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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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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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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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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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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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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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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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中山码头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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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欺骗老人写遗嘱是有效的吗?
  一、欺骗老人写遗嘱是有效的吗?没有效的;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遗嘱人因为某种原因受到他人的欺骗,作出与自己真实意思相违背的遗嘱,在这种被欺骗的情况下所订立的遗嘱,其效力应如何确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遗嘱是遗嘱人独立的民事行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所作的处分行为,只能由遗嘱人独立自主地作出,而不能由他人的意思辅助或者代理。因此,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既不需要征得他人同意,也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且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法违约金有上限吗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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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注意事项有哪些?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内容及注意事项  ——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应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犯罪嫌疑
·员工犯罪劳动关系中止吗?
  员工犯罪劳动关系中止吗?员工犯罪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会中止,从时间来看,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个:1、劳动者应征人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例如: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1条的规定,入伍前原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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