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鼓楼区 >> 鼓楼区中山码头 >> 专利商标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鼓楼区中山码头专利商标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中山码头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专利商标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专利商标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专利商标法律咨询
·那么回填的标准是什么?急盼回信。谢谢...
·您好?想咨询合伙纠纷案...
·公证费收取标准,工程开标公证费的收取...
·未婚而先生的小孩能上户吗...
·楼上深夜回来动作很大,扰民,该如何解...
·一二审败诉不服,己到省高院申请再审。...
·可以认定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交通事故案子,代理费多少...
·我是一个生产近三个月的妈妈,因家庭暴...
·上海案子,父母重男轻女,把我的动迁份...
·你好律师,我昨晚被人打了。是一家火锅...
·南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_南京 刑...
·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答辩状...
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一、医疗过错鉴定的概念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自2010年
·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怎么写?举证通知书(被告举证用)××××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被告举证用)(××××)×行×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一、你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
·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明对象
  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明对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案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证据质证的过程,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剖析案情,理清案件思路,还原案件事实,以供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作为评判,而民诉案件和刑诉案件的质证对象也各有不同,今天我们要谈的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明对象。一、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定义证明对象又称证明客体,是指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加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要件事实。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运用证
·民事诉讼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保全申请书怎么写民事诉讼保全申请书怎么写债的保全,主要运用与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减少导致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债的保全属于法律制度。如果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可以向法院发起请求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权利。下面就来为您介绍一则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___,男,年月日生,族,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
↑回顶部
象山社区 马台街 金陵新四村 南京江南水师学堂 五塘村 丁家桥 青石村 黄家圩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鼓楼区中山码头律师首页 南京鼓楼区中山码头律师找律师 南京鼓楼区中山码头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鼓楼区中山码头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