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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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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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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律师们您们好,我有一个男朋友,我们在一起3年了。很不幸他在去年得了喉癌现以病重,他离过一次婚,有一个儿子。我们一起租过一个朋友的房子办了一所培训班,但由于当时的关系,房屋租凭合同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并一起购买了办学所需要的物品。现在由于他现在病的原因,他母亲以把他接回家中疗养,也把他前妻叫回家照顾,现在学校所有的开支,管理都由我负责,但由于他前妻,以及他家庭的关系,我跟他们家闹得很不愉快,所以担心他们家人会来学校要回所有的东西。请问我有上面办法至少证明培训班是属于我跟他共同所有呢?或者我跟他这样的关系有没有什么法律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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