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鼓楼区 >> 鼓楼区中山码头 >> 离婚纠纷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鼓楼区中山码头离婚纠纷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中山码头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离婚纠纷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建中前老工人,我父亲是1949年8月...
·以他人名义签订了租赁合同,是合同诈骗...
·房证不改名字可以吗,我姥爷在世的时候...
·几年前的脏款还能追究吗?...
·我们低层人民通过什么办法才能替妈妈申...
·影楼有没有责任呢?,22号我和男友骑...
·一般能凭上几级?,右股骨内踝骨折后用...
·房屋自立遗嘱还需要公正吗?...
·我刚询问我打架一事。...
·我是福建福州的当事人。我手上有两个拆...
·你好,是这样的!我大伯因为一些事突然...
·起诉离婚要求补偿50万元代理词...
·南京市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购销合同违约金到底有没有上限,因为现代人们法律知识的薄弱,双方当事人也因此产生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不仅牵扯大量的精力,还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为了更好地让您了解并会运用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知识,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知识。一、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上限,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受理和处理的权限,就是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地域管辖、移送管辖、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等。其中,地域管辖是最为基本的管辖。地域管辖也叫地区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按空间或地域确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是什么?
  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是什么?      公益诉讼在2005年才正式进入我国的司法领域,在过去它只是一个学术用词。民事公益诉讼指的是对发生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公民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制度。法律赋予了公民或者社会组织这样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我们在本文主要为你介绍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以及建立的必要性。一、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公益诉讼是一个与私益诉讼相对的一个概念,民事公益诉讼是指
·售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售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在买房子的过程中,购房者与房地产商都会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合同中对房屋的具体情况会进行详细的说明,同时也会约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中违约金就是其中一种承担方式。那么,售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
·民事诉讼法管辖异议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管辖异议时间是多久?一、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规定如下:(1)提出。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2)审理。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3)上诉期。不服管辖权异议
↑回顶部
象山社区 马台街 金陵新四村 南京江南水师学堂 五塘村 丁家桥 青石村 黄家圩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鼓楼区中山码头律师首页 南京鼓楼区中山码头律师找律师 南京鼓楼区中山码头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鼓楼区中山码头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