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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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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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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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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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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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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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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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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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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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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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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栖霞区南京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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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工人下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人下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下班时间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不属于工伤保险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保险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0号)《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第三条(六)解释:实行工伤保险奉行“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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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周岁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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