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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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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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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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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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建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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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可以享有工程款优...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施工许可审批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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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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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施工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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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邀请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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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利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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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建筑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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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房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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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哪些情形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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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未验收,可以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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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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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垫资承包工程,完工后收不到工程款,怎么处...
 ·建筑工程款被拖欠,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要什么时候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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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合作开发房地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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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
 ·工程挂靠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施工行为受保护...
 ·工程变更造成损失,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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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不给工程垫资,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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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挂靠协议发生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
 ·在借条上加盖项目部印章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
 ·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可以请求发包人在...
 ·工程价款债权在破产申报中未主张优先受偿权...
 ·实际施工人的建设工程中的认定
 ·开发商的原因工程停工,可以先追讨工程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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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
 ·房屋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我们都知道使用土地时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持有土地使用证,有了土地使用证才能很好的保障自己使用土地的权益,有时候会出现土地使用证丢失的状况,这严重影响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行使,因此丢失之后要及时的办理,那房屋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土地使用证概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

 ·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
        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集体土地的存在形式一般都是在农村,通过集体土地的形式将土地发放下去使用,虽说这种方式管理起来会比较方便,但是集体土地的存在形式和普通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不相同的,是有很大区别的,使用的年限也有所不同,那具体来说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各个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中华人民...

 ·龙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龙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有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进行商品房开发。各地土地部门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及土地供求情况等,制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失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还是拿到的补偿款金额。那么,龙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看的。一、龙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太湖县最新征地补偿规定有什么?
        太湖地区的土地在近些年总是因为国家发展需要被征收,但在对土地进行征收工作的过程中总是被伤害的就是老百姓的利益,国家只有向老百姓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才能弥补他们因为失去土地造成的损失,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太湖县最新征地补偿规定有什么?太湖县最新征地补偿规定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可以通过规范书面申请的方式,再次的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

 ·深圳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法律规定,国家进行基础设施等建设需要向个人或者集体征用土地时,国家需要支付和赔偿一定的赔偿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发展和提高,深圳也不例外,那么深圳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新政策内容是什么?2015年深圳市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新政策《规定》强调“以货币补偿为主,以土地安置和土地置换为辅,以等价值补偿”为基本原则。根据这些原则,规定严格限定了土地安置、土地置换的情形,强化了土地安置...

 ·外嫁女户籍未迁出,随母落户的子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
        外嫁女户籍未迁出,随母落户的子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  一、外嫁女户籍未迁出,随母落户的子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从司法实践来看,认定个人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主要看三个方面:一是户籍;二是生活在集体经...

 ·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面对国家征地的问题,有一部分的被征地者是非常的高兴的,而也有另一部分的人会比较的焦虑,而焦虑的主要问题,便是对相关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疑惑,由于征地补偿款的确定是需要综合很多的方面才确定的,那么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是怎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是怎样规定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征...

 ·地域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什么?
        地域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什么?一、地域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

 ·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都江堰的建设工程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近期又开始动工,对于都江堰的建设中存在的农民补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您密切关注的问题,那么到底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分为什么具体的标准来进行的补偿。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盈利很好的行业。于是,各地都开始建起
        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盈利很好的行业。于是,各地都开始建起各种楼盘买房,其中便有不少质量很差的房屋。这些房屋的建设就被您称为豆腐渣工程,某些地方有很多因购买了这种房屋不满而去投诉的顾客,例如武汉。那么,关于武汉市房屋质量投诉的规定是什么?那就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建设...

 ·2023年前签订20年土地承包合同有效吗?
        1920年前签订20年土地承包合同有效吗?1920年前签订20年土地承包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扩展资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

 ·有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吗颜色不同各代表什么
        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的,不过土地证的确分颜色。因为土地证分为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所以颜色也是有所区分的。那么下面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的颜色不同都代表有何用途。土地证书颜色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为红色,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为褐色。显然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

 ·农村宅基地转让效力如何?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出租、出卖、抵押、入股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这一规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由于这种禁止流转的规定引发了许多问题,比如:宅基地使用权归属混乱;农村居民贷款困难;进城落户的农民出售宅基地使用权困难;想回农村居住的城镇居民又无法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等等。因此,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进行探讨就显得非常有...

 ·离婚可以在女方所在地办理吗?
        可以。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在我国有关桂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的类型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都是影响征地补偿标准的因素。国家土地征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征地补偿就有相关的规定。那么什么是土地征地?土地征地的补偿是什么?在我国有关桂林市征地补偿标准又是什么?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吧!一、在我国有关桂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我国有关桂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

 ·土地使用证公证费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证公证费用是多少?随着国民收入的快速提升和房地产经济的繁荣发展,房产交易行为越来越多,交易数量越来越大,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有些交易方为了更稳妥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采取公证的形式,而土地使用证公证就是其中的一个环节,那么,土地使用证公证费用是多少呢?在我国的经济生活实际中,土地使用证的公证往往是伴随房产公证共同完成的,区分有偿转让和继承赠与两种情况,公证费用也有不同的标准。一、公证相关...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屏边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玉屏镇(县城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4199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新现乡、新华乡、湾塘乡、白河乡、白云乡、和...

 ·异地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驾驶人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需提交以下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是异地户口的还需提供居住证);一张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6个月内有效);2张驾驶证专用白底一寸相片;工本费10元;三个工作日取证(可以办理邮寄)。驾驶人在补领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湖南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
        湖南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湖南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政策:一、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湖南省实施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他合法依据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三、被拆...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每亩多少钱?
        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每亩多少钱不同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一定的差异,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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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有哪些?在社会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国家政府来征地的现象,政府利用征收来的土地进行开发,做其他的项目。征地这种现象在农村出现的更为频繁,政府征地之后会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那么。四川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一、土地补偿费 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

 ·土地承包承包权入股纠纷
        土地承包承包权入股纠纷一、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首要途径。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继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化解矛盾。但是,采用这种方式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由于缺乏来自第三方的疏导、斡旋,当事人往往固执己见,很难听进对方当事人的不同意见。因此,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的成功率较低。二、请求相关部门或他人调解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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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文一、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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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传的地点在哪里,在什么地方执行拘传当对满足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措施的时候,可能很多人会有疑惑,此时是在哪里进行拘传呢?换言之,法律规定的拘传的地点是在哪里?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一、拘传的地点在哪里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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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婚案件的受案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一、重婚案件的受案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1、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土地出让、土地租凭、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保留划拨。2、照现行法律法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可分割性,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一并收回地上建筑物,但应给予原所有权人适当补偿。3、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财产纠纷处理...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房产问题已成为全国人民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房产问题已成为全国人民关心和热议的焦点,关于在哪里买房、买什么样的房子,如何进行房屋买卖、如何办理过户等,大部分人都已经有所了解,甚至有过直接经历,但一个楼盘项目是如何立项、审批和建设的,您就所知甚少了,那么,房地产审批手续是怎样的呢?一、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一)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二)申报资料:1、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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