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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苏巷镇离婚纠纷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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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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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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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赵天广律师
赵天广律师
1993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王继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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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曹士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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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余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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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冯天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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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潘大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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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马玉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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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冯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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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李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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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王文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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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马敬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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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肖运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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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何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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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刘敏律师
刘敏律师
1993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叶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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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陈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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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汤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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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陈明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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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周瑞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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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贺兆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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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周宝华律师
周宝华律师
200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明光苏巷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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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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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了伤害需要进行认定,这样才能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进行赔偿,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人确实不知道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同工伤等级享受的待遇如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能上班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由于工作环境不安全以及个人的疏忽,工作性伤害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是,工伤之后就是工伤的认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选择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继续上班,但是许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能上班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能上班吗?可以在原单位上班,但是要做好相关证据保留。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很多农村的群众靠种地生计,无论是种植农作物、瓜果蔬菜还是培育观赏植被都是需要土地才能实现操作的,所以十分关心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农行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各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纠纷的事例并不少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很可能会需要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该纠纷中各方实际应承担的责任。那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一、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证据规定》比较全面地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所谓举证时限,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农村土地使用证也就是农村地区的农村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我们知道,在城镇地区,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个人和单位对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等手续的办理中都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那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我们通过以下文章详细说明。一、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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