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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苏巷镇债权债务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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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肖运仁律师
肖运仁律师
1994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贺兆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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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汤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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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陈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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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曹士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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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何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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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王文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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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李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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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王继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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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周瑞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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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马敬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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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马玉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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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叶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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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周宝华律师
周宝华律师
200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冯天浪律师
冯天浪律师
2008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潘大木律师
潘大木律师
2005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刘敏律师
刘敏律师
1993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冯斌律师
冯斌律师
2016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余云峰律师
余云峰律师
2008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赵天广律师
赵天广律师
1993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陈明桥律师
陈明桥律师
2011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明光苏巷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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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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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三种情况: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
·下班后加班三小时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下班后加班三小时需要支付加班费吗?下班后加班三小时的显然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为刑事责任的判罚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为刑事责任的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
·在我国高速倒车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高速倒车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在我国高速倒车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高速倒车引发事故,倒车的小轿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高速公路禁止倒车,如果错过出口,应当继续向前行驶,在下一个匝道出口处驶出高速,切不可因一时图省事倒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的是什么?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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