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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医疗事故律师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费文文律师
费文文律师
2016滁州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
潘申石律师
潘申石律师
2015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胡宏梅律师
胡宏梅律师
2013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王健律师
王健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魏玮律师
魏玮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曾永凯律师
曾永凯律师
2010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郑忠琴律师
郑忠琴律师
201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李森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代瑞辉律师
代瑞辉律师
201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孙峻律师
孙峻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侯朝阳律师
侯朝阳律师
2013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田军律师
田军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支伟炜律师
支伟炜律师
200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陈晓东律师
陈晓东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庆松律师
王庆松律师
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怀利律师
王怀利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朱皖涛律师
朱皖涛律师
2011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毛克均律师
毛克均律师
2000滁州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琅琊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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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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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再婚离婚一方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孩子是男女双方爱情的见证,对于男女夫妻双方的意义是非比寻常。所以,即使夫妻双方因为一些不愉快的原因,导致离婚的结局。但是,仍然不能把孩子视为双方的累赘,同样需要夫妻双方履行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如果再婚离婚后一方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呢?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一、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是协商好了的。一方再婚并不影响抚养费的支付,也不需做出更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么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么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活并不富,裕资金不充裕。不管是他们在做生意或者需要上学等等,是需要资金支持的。所以很多情况下,会选择去银行进行贷款。您都知道,如果去银行办理贷款,是需要一定的抵押物品的。那么,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么?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起来看一下吧。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
·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是怎样进行的
  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是怎样进行的由于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原因,我国的土地依规定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归我们所有,国家是提倡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活络经济的。如果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等方式,计算土地使用权案值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是怎样进行的呢?今天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
·建的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建的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的各个城市,每年都有大量的楼房处于在修建的过程中或者已经修建完成,这是由于人们的住房需求还是很大的。一般人们经过考察研究,会选择一个满意舒适的新建的楼房。那么,有人不解——建的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快来一起看一下吧。一、建的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
·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一、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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