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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遗产继承律师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费文文律师
费文文律师
2016滁州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
支伟炜律师
支伟炜律师
200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曾永凯律师
曾永凯律师
2010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陈晓东律师
陈晓东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代瑞辉律师
代瑞辉律师
201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孙峻律师
孙峻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王怀利律师
王怀利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胡宏梅律师
胡宏梅律师
2013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王健律师
王健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朱皖涛律师
朱皖涛律师
2011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田军律师
田军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李森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毛克均律师
毛克均律师
2000滁州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郑忠琴律师
郑忠琴律师
201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魏玮律师
魏玮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侯朝阳律师
侯朝阳律师
2013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庆松律师
王庆松律师
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潘申石律师
潘申石律师
2015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琅琊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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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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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市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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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可以主张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
·妈妈死了遗产由谁继承?
  一、妈妈死了遗产由谁继承?妈妈死了遗产由配偶、子女以及其父母等人员继承,具体继承方法如下:1、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父亲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2、母亲生前如果欠有债务,则先要清偿债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子女、父亲和外祖父
·放弃遗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放弃遗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手续?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应当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如为其它财产,可以仅立书即可,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二、继承的其它相关规定内容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
·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
  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一、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由于各种原因,在应收账款中总有一部分不能收回,形成呆账、坏账,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对应收账款管理,其根本任务就在于制定企业自身适度的信用政策,努力降低成本,力争获取最大效益,从而保证应收账款的安全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二、有效防范催收应收账款的风险(一)提高认识,坚定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决心。良性的资产循环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因资产变现困难形成大量不能按期偿还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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