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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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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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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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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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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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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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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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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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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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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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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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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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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河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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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审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诉讼审理程序是什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达成了劳动关系之后,如果双方就工作和劳动过程而产生的纠纷,大部分的都可以通过劳动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那么劳动诉讼审理程序的过程是怎样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
·哪些情况下 交通违章可以进行申诉 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进
  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进行申诉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进行申诉1、车辆被套牌遇到这种情况,驾驶人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证明这个违章不是你犯的。如果套牌车和你开的车不是同一款车,只要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车主驾驶证和涉案车辆到场拍照取证即可;如果套牌车与你同款,则需要证明被拍违章时,你的车辆不在违章地点,这时候停车票、高速收费票、监控录像等都有效。除了套牌车,还有可能是号牌录入错误,这种情况也可以申诉。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著作权被侵犯的现象普遍存在,侵权行为也五花八门。那么,现实中,常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都有哪些呢?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赔偿损失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
·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可以要求侵权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而此时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是比较重要的问题,关系着最后的赔偿问题。那究竟实践中,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
·怎样才能正确界定敲诈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并没有一个叫做敲诈罪的,这里的敲诈罪应该就是指敲诈勒索罪。这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犯罪。实践中,对此罪的准确界定,才能更好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到底怎样才能正确界定敲诈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敲诈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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