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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安北路合同协议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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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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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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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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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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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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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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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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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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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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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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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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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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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江宁区安北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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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和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总的来说,主要包括这以下四种情形是属于婚姻无效的:第一,重婚。重婚的涵义是指,在某人已经拥有配偶的情况下,该人再次与第三者进行结婚的举动。即某人尚未解除前一次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与另一人办理新的婚姻关系。重婚行为在法律原则上属于违法犯罪,自然地,重婚情形下的婚姻是被法律规定为无效的。第二,双方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目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有哪些一、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有哪些1、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正式入职日期包括试用期吗?
  正式入职日期包括试用期吗“合约签订后”有约定试用期的,则表示试用期开始即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正式入职前”是指尚未结束试用期之前的那段时间。试用期也有工资的,这个是有法律的规定的,不过不会和正式工的工资一样,而是最低百分之80,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并不能随意的解除合同的,需要满意一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保证金不给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保证金不给怎么办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5、在投有明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我们认为此部分支出属于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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