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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安北路行政诉讼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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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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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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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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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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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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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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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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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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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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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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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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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安北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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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请问我该咋办???,我们在一个小县城...
·我们都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我想问一下...
·你好,本人9月份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
·农合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新农合养老保...
·请问仲裁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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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遇到这种间题,找什么机构才能办理...
·常州律师说法:合同变更后原合同中结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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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按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名规定是什么?
  按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名规定是什么?一、按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名规定是什么?按揭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名规定是:1、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社区出具的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2、双方带着上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加班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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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可以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债务可以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可以的,但是有比例限制。在具体执行财产时,相对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享有的份额情况,执行部门会保留其份额,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般会执行一半份额。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
·家暴离婚受冷静期的限制吗
  家暴离婚受冷静期的限制吗家暴想要离婚的并不受“冷静期”的限制,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对“冷静期”的规定,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才适用“冷静期”制度,是充分尊重和保障夫妻的离婚权利自由的体现。由此说明“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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