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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山陵房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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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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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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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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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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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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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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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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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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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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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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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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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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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南京市中山陵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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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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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罪犯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假释之后,犯罪分子只要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不再实施新罪,考验期满之后,就相当于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假释对犯罪分子来说就是提前释放。那么犯罪分子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
  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撤销权一直是我们很多人都关心的一个问题,甚至有些人都不知道它具体的概念是什么,那么撤销权的时效历来就有两说,一种是排除期间,另一种是诉讼时效,二者当然有本质的不同点,但是他门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力,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我们简单地说说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主要是什么,相关规定又有哪些。一、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
·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继承案件也是民事案件的一种,去法院起诉的时候,也需要遵守诉讼管辖的规定,同时还需要遵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与继承法的要求,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且是专属管辖。请注意,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被继承人死亡地不是同一概念;主要遗产所在地一般指相对
·法律规定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公民在去世之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他的遗产。而此时具体该如何来处理遗产呢?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这关系到各位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说遗产处理的方式,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东西,其中这也可以看做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安排。通常情况下,要是被继承人生前已经作出了具体安排的话,则就按照其意愿处理遗产,否则的话就只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了。在我国,遗产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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