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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山陵国际贸易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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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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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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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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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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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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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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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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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陵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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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征地合法吗,想问问开发区对我村的耕地...
·老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外债,也没...
·最高检开辟了:非公经济保护刑申专区。...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门诊病历掉了医...
·我是透析患者,18开始透析治疗。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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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正在起诉离婚,还没开庭,...
·监管公司证明要怎么写,可以公司直接写...
·年底了老板炒了我鱿鱼,工作一年多了...
·有关宅基地确权的问题...
·拆迁利益案件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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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租房不签合同对谁不利
  租房不签合同对谁不利当租房子的时候,很多人会签合同,但是有些人不会签合同,因为房东是一个好朋友、家庭成员或熟人。他们觉得双方都很熟悉,即使他们不签合同,也没有什么影响。那么谁不适合租房呢?法律在线编辑会给你一些建议。1,这对任何没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人来说都是不好的。如果没有签署租赁协议就没有法律保护,可能会有很多纠纷。如果你把房子租给第三方,没有合同你们就会发生纠纷,这对你是非常不利的。当然,如果你损坏了什么东西,就会有纠纷。如果
·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如下: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
·未进高速收费站掉头走了扣分吗?
  未进高速收费站掉头走了扣分吗?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外面,此时如果想要掉头,那么必须先观察有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如果没有那么掉头就没关系。如果你进入的高速公路入口只有一条路直达收费站,那么肯定是不能掉头的,如果强行掉头,要被记3分并罚款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
·没有签合同如何要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离职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与老板协商后;2.对劳动检查机构的投诉,由用人单位责令解决;3.在当地劳动局安排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退还工资。本程序专为解决劳动争议而设,不收取任何费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在认定双方有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名册)、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二)劳动者出具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明》、《服务证明》;(三)劳
·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
  我们知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肯定需要一段时间的治疗和恢复。在此期间,员工不能客观地按照劳动合同向雇主提供劳动义务。在此期间,他们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也不利于在工作中受伤的工人的及时诊断和康复。我国有关工伤的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了对职工工伤期间收入的保护,确保职工工伤期间收入不减少。为了解决工伤职工的后顾之忧,《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根据这个,我们可以知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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