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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致和街侵权赔偿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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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秦淮区致和街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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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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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官司我可以打吗,我前几天把车子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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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借了对象33600,后来因其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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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看守所_徐州市贾汪区看守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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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什么是受行政处罚行为?
  一、什么是受行政处罚行为?受行政处罚行为就是行政机关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后接受的行为。1.多数情况下只要管理相对人实施了违反现行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就要给予行政处罚。管理相对人一但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意味着该行为存在受处罚的客观事实,主观过错和客观后果都体现在行为的违法上。为避免认定上的困难,在实施处罚时,往往不需要考虑实施违法行为的主观过错和客观后果。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规范中,规定只要管理相对人实施了违
·双方协议可以更改抚养权么?
  一、双方协议可以更改抚养权么?1、可以,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2、诉讼变更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
·民事责任年龄界限是什么
  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出生开始就自动享有的,具体包括隐私权、财产权、肖像权等等。但民事行为能力,则就需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之后,那么自然人才有享有。毕竟要是自然人比较小或者精神状态不太正常的话,此时对于他们的一些行为,可能自己都不知道究竟代表的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下,很显然就不能强制性要求他们对自己作出的行为负责。民事责任年龄界限是什么‍1、无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段:0岁-8周岁,‍这里就下调了无民事行
·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
  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一)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二)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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