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案件辩护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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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马某某的委托,担任贵院被告人马某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仔细地阅读了所有的案卷材料,多次约谈了被告人,查找了相关的资料,现就被告人马某某所涉嫌的罪名、犯罪事实以及在该案中所处的地位、影响量刑的具体情节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敬请采纳: 一、对于该判决书判定上诉人马某某构成诈骗罪的定性,上诉人不持异议。 二、对于判决书上陈述事实部分有异议, 在判决书第76页陈述中被告人xxx、xxx、xxx、马某某是该诈骗集团总部人员。该陈述是错误的,公司没有总部分部之分,也没有成立分公司。根据多名被告陈述中,马某某只是行政部门人员。 上诉人认为该一审判决认定其具体犯罪数额有误,量刑过重理由如下: 关于实际操作金额与司法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问题,马某某在一审的庭审中已做出明确而合理的解释,一审判决未经调查与核实,违反法定程序片面采信鉴定结论,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马某某在犯罪活动中起次要的、辅助性的作用,完全是在主犯的领导下进行,其社会危害性比主犯要小.。且在本案中,犯罪所得均由公司业务员或者受害人扫二维码直接转入皮伍华、王艳霞的账户,被告人马某某也仅收到额是皮伍华、王艳霞发放的8、9、10.11、12 4个半月的工资11700元左右,并无从中获得其他利益.。 其次,根据多名被告人陈述,在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中后台操控平台走势不仅在白天进行,晚上也在操控。被告人马某某仅负责白天9:00至18:00时间段的操控,而夜间则由其他客服进行操控。夜间实施诈骗行为的所得金额不能认定为被告人马某某的诈骗数额。另外,“嘉盛”平台大盘本身也会根据走势进行涨幅跌落,投资资金的亏损也并非全部由人为操控导致,平台系统自己的涨幅跌落也能导致资金的亏损.。且后台操控的权限并非只有被告人马某某一人所有,也没有局限于只有公司的办公电脑才能进行后台操控,其他有权限的人只需要输入登录密码就可以在任意一台电脑上随时进行后台操控走势.。因此不能将单位的诈骗所得认定为被告人马某某的诈骗数额.。 四:对于罚金责任,罚金金额过高,原因如下 一:马某某实际收入11700元,远远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 二:按照该判决书的计算方式,所有被告人的罚金总额也远远超过违法犯罪所得.。 三:马某某家庭比较困难,父亲是残疾人员,母亲是无业人员,仅仅依靠国家帮助生活,这也是马某某第一份工作.。无力缴纳高额罚金。 四:鄂州市地区收入较少,从被告人的工资就能得出.。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马某某职务错误,涉案金额过高,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此致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 年 月 日.。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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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 ·南京市鼓楼区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代理开设赌场罪案件辩护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辩护词 ·镇江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地址、电话_镇江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镇江法律援助热线12 收养小孩后孩子的母亲能要回孩子吗? 收养小孩后孩子的母亲能要回孩子吗?现在把小孩送给他人抚养的现象还是非常多,但是很多孩子的亲生父母送走孩子后,心中十分后悔,又想去找养父母要回孩子,收养小孩后孩子的母亲能要回孩子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收养小孩后孩子的母亲能要回孩子吗?《民法典》第1118条第2款规定: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从这一法律规定中看出。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我国法律对于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由于在现实中各种新生儿医疗事故频频发生,所以经常会用到它。那么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网就来告诉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主要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 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一、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依据不同。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而提出的。(2)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申诉书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 协议管辖优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管辖优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我国的管辖分为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级别管辖,而协议管辖在生活中是最常用的,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协议管辖的效力优先于其他管辖吗?关于协议管辖优先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一、协议管辖优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 指定管辖的法条有哪些 指定管辖的法条有哪些我国法院管辖有很多中分类的,如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等,这些在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还是很好理解,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指定管辖的法条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民事法条《民诉法》第37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38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 ·无锡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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