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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涉外法务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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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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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姜舂律师
姜舂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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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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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镇江江苏樵杨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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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镇江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镇江
林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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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谭登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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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镇江思扬宏律师事务所
张红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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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镇江
万玉萍律师
万玉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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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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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租房者合同期为满,提出不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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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追尾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不得不说,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后车没有保证足够的跟车距离,在前车紧急制动的时候,直接追尾。对追尾交通事故的处理,也是自有一套流程的。那么追尾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追尾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2、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
·单方房屋买卖违约赔付多少钱
  关于房屋买卖,很多时候我们都对合同上的一些条款存在疑问,尤其是在违约金上面,因为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所以很多时候,都不知道上面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规定,今天,我们就房屋买卖违约赔付,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一、违约金赔偿的相关法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
  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法院是分为了四级的,包括最高法、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的案件不同,这就是级别管辖的内容。那么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法院的级别管辖法院的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二、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
·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收养的对象可以是孤儿、弃婴等等,但要先成立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那么就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办理收养手续。我国对收养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那么关于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被收养人条件:《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送养人条件:《收养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公民在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而人身受到损害时,耽误自己本身工作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误工费赔偿。那么这个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最近很多人都在咨询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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