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镇江 >> 镇江新区 >> 债权债务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镇江新区债权债务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姜舂律师
姜舂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黄剑律师
黄剑律师
镇江江苏正新律师事务所
戴其林律师
戴其林律师
镇江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镇江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镇江
蒋华龙律师
蒋华龙律师
镇江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姚玉律师
姚玉律师
镇江江苏坚平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镇江江苏樵杨律师事务所
谭登才律师
谭登才律师
镇江镇江思扬宏律师事务所
镇江新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债权债务律师
镇江市 丹阳 扬中 句容 镇江高新区 丹徒区 
全国债权债务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车祸责任,我爸爸用摩托车载客...
·公积金和保险不能申请仲裁,可不可以去...
·雇人修房受伤,家中雇人修房的过程中(...
·临纺锅炉工55退休...
·男方不给看小孩...
·采购散货然后包装销售没有注册任何商标...
·全年无休14年补偿金...
·原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劳动局仲裁应该...
·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可以赔付...
·我在“拿钱就放弃继承房屋产权的协议”...
·商品住宅收楼质量与样板,我于2010...
·投资款案件代理词...
·南京离婚官司律师...
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法院起诉流程怎么走
  起诉的流程是: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征用土地有哪些程序?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合伙企业与合伙有什么特征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2)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合伙人必须合伙参与经营活动,从事具有经济利益的营业行为。(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既可以按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
·加班把活干错了要赔偿吗?
  加班把活干错了要赔偿吗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并且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50%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
↑回顶部
丁卯街道 大路镇 丁岗镇 大港街道 姚桥镇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镇江镇江新区律师首页 镇江镇江新区律师找律师 镇江镇江新区律师在线咨询 镇江镇江新区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