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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扬州汪氏小苑房产纠纷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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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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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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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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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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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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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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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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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树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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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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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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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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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扬州汪氏小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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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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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有哪些区别(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合同无效管辖法院按照一般的合同纠纷来确定,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亦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确定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对合同事实的评价
·民间借贷案件应如何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可以私了吗?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可以私了吗?一、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可以私了吗?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可以私了,并不是所有的打架斗殴行为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只要双方就轻伤二级的赔偿金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私了。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1、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2、受害者伤残等级;3、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4、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
·宅基地转让是不是合法的
  一、宅基地转让是不是合法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提前向村集体组织申请才能确定转让合不合法。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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