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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扬州汪氏小苑医疗事故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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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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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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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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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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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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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徐树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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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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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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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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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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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维世德(扬州)律师事务所
韩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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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广陵区扬州汪氏小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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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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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子,交了定钱,要签合同了,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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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问题,现在如果婚前用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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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2、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比如,如果售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3、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撤销假释合法吗?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撤销假释合法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因此,假释考验期满后不能再撤销假释,《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考验期满再发现漏罪的可再对改罪进行追诉。《刑法》第八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并后减进行处罚吗?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并后减进行处罚吗?1、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按先并后减来进行处罚的;先减后并就是在刑法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而又存在有新的罪行;同时也是属于数罪并罚的一种;一般是把已执行的减去,然后再把没有执行的刑法和后者一起进行处罚。2、《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对新罪的数
·购房违约金是按照首付还是全款计算
  购房违约金是按照首付还是全款计算?购房违约金一般是按照全款计算的,但购房合同的违约金计算比例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购房合同中包括的
·什么情况下应当由女方抚养子女?
  什么情况下应当由女方抚养子女?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4、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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