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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新兴建筑工程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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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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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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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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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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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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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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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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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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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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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新兴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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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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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没有规定用人单位罚款的权利,但其他法律有规定,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予以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处理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处理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政府部门申诉。而法院也必须受理老年人主张合法权益的诉求。人民法院以及有关部门不可以推诿拒绝老年人的合理诉求。那么我们就看看关于老年人碰到的典型权益被侵犯的法律规条:1.当老年人与亲属发生纠纷(赡养及抚养又或是经济纠纷时),可以向负责调解部门进行申诉,再由调解委会负责与家庭成员沟通,达成和解解决问题的目的。2.当老年人因婚恋原因与家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一、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判断违约是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一般应综合考查以下因素:1、违约部分的价值或者金额与整个合同金额之间的比例在不适当履行中,如果卖方交付的不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的价值占全部合同金额的大部分,一般可以认定为构成根本违约。2、违约部分对合同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违约部分的价值尽管不高,但其对合同的实现有着重大影响。如成套设备的某一部件或配件的瑕疵造成的设备无法运行,此
·商业险交强险赔偿范围有什么区别
  商业险交强险赔偿范围有什么区别一、赔偿的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二、保障的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辞职算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一、辞职算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要看你的辞职的含义,如果是辞去职务,但仍然保留工作,则是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是辞去工作,当然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么就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只需要你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你在任何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可以根据第46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注意,必须根据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很难得到补偿。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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