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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险律师帮助当事人争取保险理赔金额的合法权益,专业解决保险合同纠纷、诉讼风险、合同风险、保险理赔等,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南京保险律师业务范围
一:保险专业律师对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1.法律服务: 对投保书及保险条款进行法律解释,尤其是免责条款的告知; 接受个体险及团体险的客户投保咨询; 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保险条款不明事宜向保险公司提出质询函,明确保单项下权利义务; 接受客户的委托,负责全程的投保咨询及法律指导,直至客户签约完毕; 其他投保中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事宜; 参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谈判.
  2.法律服务:接受客户的保险理赔咨询,结合保险条款预先确认理赔范围;接受客户的委托,就理赔中双方争议的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必要时发律师函;接受全程协助理赔委托;接受客户的委托,协助客户搜集理赔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二:保险专业律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所提供的法律服务:
  1.保法律服务: 对投保书及保险条款进行法律解释,尤其是免责条款的告知; 接受个体险及团体险的客户投保咨询; 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保险条款不明事宜向保险公司提出质询函,明确保单项下权利义务;参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谈判;受客户的委托,负责全程的投保咨询及法律指导,直至客户签约完毕;其他投保中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事宜.
  2.赔法律服务:接受客户的保险理赔咨询,结合保险条款预先确认理赔范围;接受全程协助理赔委托;接受客户的委托,就理赔中双方争议的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必要时发律师函;接受客户的委托,协助客户搜集理赔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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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险律师谈保险小知识
    第一步  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  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被保险人无权向第三者私下承诺保险赔偿金额。
    第三步  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   赔付规定(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  赔付时间
1、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2、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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