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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瓦殿村国际贸易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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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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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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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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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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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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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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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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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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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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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浦口区瓦殿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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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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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时间和内容是什么?
  为了避免行政执法机关未告知当事人就单方面作出了处罚决定,从而使得当事人因为不知情而失去了为自己辩解申诉的机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处罚执法机关应当在事前就提前告诉被处罚人处罚的原因和依据。那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时间和内容是什么呢?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时间和内容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都只是明确地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没有具体地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陈述和申辩权利的期限。行政处罚告知后,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公安机关
·民法总则关于公证是否有所规定?
  民法总则关于公证是否有所规定?现行民法总则中没有关于公证的相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关法定公证的的事项较少,只有《合同法》第186条、第188条、《继承法》第17条、《收养法》第15条、《担保法》第43条、《招标投标法》第36条、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涉及公证事项,且多为选择性条款,而重要的民商立法如:物权法、民法、婚姻法、公司法、房地产管理法、土
·在我国一般工伤鉴定去哪做?
  在我国一般工伤鉴定去哪做?工伤伤残鉴定应该是指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应该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向其提出申请后,社保局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二、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行政法中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为了惩罚教育那些不按照行政法规定行事的人或者机构组织,但是对于不同的处罚主体区分开并适用合适的处罚方法以达到最好的处罚效果,我国的行政法规中规定了许多行政处罚的不同种类,那么,行政法中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呢?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并规定了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办法。这六类处罚不是按照单一标准划分的,也没有穷尽性质。这种规定的主要根据,是它们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程度,对行政管理秩
·其实我国各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展开工伤鉴定的工作的时候
  其实我国各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展开工伤鉴定的工作的时候,肯定是要结合员工受伤的不同部位,每一个不同部位的参考标准都不一样。就比如因为意外情况导致员工的眼睛受到了伤害,如果员工个人感觉视力各方面明显受到影响的话,肯定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那么,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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