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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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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执业24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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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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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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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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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顺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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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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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监视居住满六个月后怎么办?
  监视居住满六个月后怎么办?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满六个月以后就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并且要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这也意味着,如果长达六个月的监视居住公安部门都没有取得确切的证据的话,在撤销监视居住之后,犯罪嫌疑人就是相对自由的,无论去哪里都不需要再进行报备。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
·酒驾没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酒驾没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驾没肇事逃逸的判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统称。这是刑法修订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变。这里没有讲“肇事”,就是将酒后、醉驾从交通肇事罪中否认出来,排除了“交通肇事过失犯罪”。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需要一起偿还吗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需要一起偿还吗?公司欠债法人需要偿还,股东不需要偿还。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再承担责任。同样的,当股东担负债务时,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当然,股东无需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并非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购房入住需要缴纳哪些费用?(一)物业管理费。先行收取一定的物业费不但是物业公司为了降低运营风险的一种做法,也是使物业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物业费可以按月、按季缴纳。这里提醒大家,开发商不能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长期的物业费,一次性收取最多不能超过一年。(二)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这里提醒大家,公共维修基金只需要在办理产权证前缴清即可,而且二手房交易中不再涉及公
·仓储合同保管方?
  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一、仓储合同保管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一)保管方的权利:1、仓储费用请求权2、损害赔偿请求权保管人因仓储物的原因(包括性质、瑕疵)等所受的损害,可以要求存货人负赔偿责任,但保管人已知有问题时,则不在此限。3、留置权保管人对于所保管的货物,因保管费及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仓储物的瑕疵而遭受的损害,在存货人拒绝赔偿时,享有留置权。4、提存权我国《合同法》第393条规定,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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