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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双金房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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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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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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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双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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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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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代通知金的代是哪个代?
  代通知金的代是哪个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行政处罚结案条件是什么?
  在平时的生活中没有处理好与行政方面的关系就可能触及法律而收到行政处罚,但是每次的处罚都需要机关及时监督执行以免造成案件积压难以解决的情况,所以这就要求处罚机关对于案件的结束要有统一的标准,下面一起来看看行政处罚结案条件是什么?行政处罚结案条件是什么?以下情况,可以结案处理:(1)执行完毕的。(2)终结执行的。符合终止执行条件终止执行的;(3)当事人未自动履行且经行政部门督促当事人扔拒不履行,但行政部门部门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涉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予以认定时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剧的众多题材中看到有些角色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解释不清最终被法院宣判,那么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予以认定时的标准是什么?相信很多观众都有所困惑,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予以认定时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差额巨大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基础
·醉驾坐牢多久、罚款多少?
  醉驾坐牢多久、罚款多少?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醉驾坐牢多久、罚款多少?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工伤待遇是从事危险行业必须的一项
  工伤待遇是从事危险行业必须的一项,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有工伤待遇,对其了解也比较深,但是退休职工享有工伤待遇吗?工伤也许会导致职工因伤退休,或是对以后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变故,那么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已退休工伤职工待遇是怎样的?现参照国务院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作简单的说明: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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