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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邵圣交通事故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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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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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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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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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江宁区邵圣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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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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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荒山经过国土整治后变成的耕地能够确权吗?
  荒山经过国土整治后变成的耕地能够确权吗?通常这类土地具有以下3个性质:1.以前是荒山,属于四荒地;2.期间经过了土地整治;3.现在是耕地性质。而这次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土地确权主要针对的是农村承包地的确权,以摸清第二轮承包之后的土地权属问题,因此,这个经过国土整治之后的土地能否确权还要看其在整治之前有没有承包出去。1.以其他方式承包了的荒山,可以确权给承包户在我国,一般像荒山、荒地、荒滩等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人们
·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有多长
  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有多长一、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有多长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几种特殊情形的处理: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如果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
·离婚起诉怎样调解?
  离婚起诉怎样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一)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
·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条件限制吗
  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条件限制吗一、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条件限制吗符合什么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应当指明哪个或者哪些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第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的权利主张及其初步的理由和根据;第四,起诉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借款和欠款有什么区别
  欠款是债务人因买卖、保证等行为产生的债务(欠款与欠款事由、欠款生效等欠款事项密切相关);借款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出款项(借款与借款事前、事后的事情均无关)1、从法律关系来说,借款的法律关系是清新、明确、单纯的,而欠款的法律关系可能比较复杂,欠款“背后”的背景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2、借款的产生和形成,只有一个原因,即债权人将款借给债务人;欠款的产生和形成,原因就太多了,可能是买卖合同产生的欠款,可能是借款产生的欠款,可能是赌博产生的欠款,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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