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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邵圣债权债务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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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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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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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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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邵圣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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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关于经济纠纷,一位34岁的姐姐将她在...
·你好:被告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鼻骨骨折...
·买房子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证件才是合法...
·属于我们的土地,我们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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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办低保,残疾人办低保需要什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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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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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工人在工厂内死亡赔偿吗?
  如果工人在工厂内死亡,工厂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工人死亡原因的法律性质。一般来说,工人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死亡。工厂需要赔偿: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或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在结束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属于前款规定情形的,依法享有工伤赔偿和其他赔偿;2.工人在工厂内、工作时间内突然死亡或者在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视为工伤赔偿,包括死亡赔偿;3.此外,如果工人在工厂逗留期间有安全隐患,而工厂没有履行警告义
·知识产权保护官司怎么打?
  知识产权保护官司怎么打?一、知识产权保护官司怎么打?要打知识产权保护官司的步骤如下:1、要想打知识产权官司,就必须了解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只有了解到知识产权的范围,才知道别人是否侵害了自己的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一旦在生活中发现有人侵犯了我们这几种权利,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打知识产权官司,应该知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管辖权是中级人民法院。当然,著作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可预防合同纠纷
  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可预防合同纠纷一、依法严格签定劳动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种情形,而法律对有效合同的保护最为严格,因此,依法签订有效合同是预防合同纠纷的根本。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不可能得到法院的全面严格保护,合同当事人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极力避免这几类合同情形的出现。事实上,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最大。二、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防止钓鱼
·工程结算后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结算后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工程结算后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约定的结算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文件之后结算期限内协助结算的,诉讼时效自该结算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怎么判定专利是否侵权?
  怎么判定专利是否侵权?判定专利是否侵权主要是判断是否满足侵犯专利权行为成立的要件,这些要件包括: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3、所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4、侵害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广义)5、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包括明示和默示)6、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7、行为人实施的技术、设计方案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前述七个要件是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成立的充要条件,缺一不可;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或审理的目的实质上就是对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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