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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邵圣知识产权律师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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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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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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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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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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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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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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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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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邵圣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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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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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打拼”的人一般都会涉及到租房问题,而近年来,关于租房的纠纷却经常发生,比如:租期未到,出租人为了卖房,要求承租人搬走等。那么,在法律上,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吗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赁中,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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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签订书面的合同这是很重要的,也是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障的一种措施。就房屋租赁来看,签订的肯定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了,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注意合同协议的内容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承租人须持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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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是什么?如何办理?一、五险一金是什么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公积金,是根据企业效益而定,效益不好,可以自己确定比例,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二、五险一金的作用:1、养老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自成立生效之日起,也就意味着总有一天会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自成立生效之日起,也就意味着总有一天会终止。不管对什么样的合同,在终止的时候都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究竟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什么条件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租赁合同到期。2、房屋拆除改建。3、房屋毁损。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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