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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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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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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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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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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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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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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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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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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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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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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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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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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尚洪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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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关于劳务派遣引发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关于劳务派遣引发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二、劳务派遣的期限法的规定是什么?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
·高空抛物如何处理
  高空抛物如何处理一、高空抛物如何处理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
·还款后借条效力规定是什么?
  还款后借条效力规定是什么?一、还款后借条效力规定是什么?还款后借条效力一般情况下就不具有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存在的效力了。此时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已经消灭,因此也就不存在借贷的事实,不需要绑款。如果说借条相对详细,并且当事人智力正常,神智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法律效力相当于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确认婚姻无效和离婚区别是什么?
  确认婚姻无效和离婚区别是什么?虽然法律上有很多概念都是看似相同的,但实际上是有很大区别的,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现归纳以下几点:1、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束力的一种手段或行为,它是当事人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无效婚姻制度最初诞生也是为了使人们合法摆脱婚姻的束缚。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处理违法婚姻,提高婚姻质量,维护婚姻法的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一、拖欠工资如何处理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二、拖欠工资的处罚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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