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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清流社区劳动争议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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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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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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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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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侯朝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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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孙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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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陈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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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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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朱皖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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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郑忠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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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胡宏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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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王怀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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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毛克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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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滁州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支伟炜律师
支伟炜律师
200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魏玮律师
魏玮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田军律师
田军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庆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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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费文文律师
费文文律师
2016滁州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李森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代瑞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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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潘申石律师
潘申石律师
2015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曾永凯律师
曾永凯律师
2010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琅琊区清流社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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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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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
  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我国当前的民法制度对于无效合同的确认,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我国目前的民法制度中,存在着基于请求权的时效制度和基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制度,这两种制度实际上都是对于权利行使的时间属性规制,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民事流转秩序。所以,在针对无效合同确认的时限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保证权利失效原则的适用是通过权利人的外观表现,参酌法律价值取向而做的一种客观的法律价值
·撤回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撤回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法律结果是什么?一、撤回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该通知在法学上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一个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个法律行为的效力(劳动合同解除)并不
·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状要怎么写?
  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状要怎么写?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得到您的重视,比如说今天我们谈到的这个问题,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状。也许很多人还不明白行政上诉第三人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带领您进行相关的了解,希望您能帮助到您。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特征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二、用人单位有补偿吗?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赔偿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有相应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得到补偿:1、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
·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
  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一、解除协议书范本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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