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安徽 >> 滁州 >> 琅琊区 >> 琅琊区清流社区 >> 专业推荐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琅琊区清流社区专业推荐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潘申石律师
潘申石律师
2015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魏玮律师
魏玮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陈晓东律师
陈晓东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朱皖涛律师
朱皖涛律师
2011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王庆松律师
王庆松律师
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怀利律师
王怀利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田军律师
田军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李森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毛克均律师
毛克均律师
2000滁州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曾永凯律师
曾永凯律师
2010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郑忠琴律师
郑忠琴律师
201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支伟炜律师
支伟炜律师
200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健律师
王健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孙峻律师
孙峻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代瑞辉律师
代瑞辉律师
201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侯朝阳律师
侯朝阳律师
2013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费文文律师
费文文律师
2016滁州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
胡宏梅律师
胡宏梅律师
2013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琅琊区清流社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专业推荐律师
滁州市 天长 明光 凤阳 全椒 来安 
全国专业推荐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专业推荐法律咨询
·邓律师,你好!你律师事务所电话咋都打...
·我们都没有正式的工作,娃两岁之前是我...
·你好,请问银行流水可以作为销售伪劣产...
·你好,医疗费能赔多少钱?他鉴定了是十...
·劳动仲裁问题:员工提出需要未签劳动合...
·男的跟女友同居了两,觉得不合适就跟她...
·我奶奶一直是我爸爸养的,帮他买了一份...
·**商城万,到账系统直接扣除3128...
·恁好,我014往荥阳往河王水库引洪道...
·你好,我朋友喝了酒被人打了一拳然后他...
·婚后购房,只有男方的名字,女方可以不...
·安徽省各市区县所有看守所电话通信录...
·蚌埠市第二看守所_安徽蚌埠市第二看守所地...
专业推荐法律常识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一、离婚时,女方生病能得到补偿吗?  在离婚时,如果妇女患病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未达成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如果对方没有重大过错,则无法赔偿。丈夫和妻子应书面同意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一方有更多义务因养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时,在离婚期间有,要求另一方赔偿的权利,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
  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一、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不管怎么立遗嘱都是无效的,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有民事行为能力
·配偶死亡财产继承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配偶死亡财产继承年限规定是怎样的?配偶死亡财产继承年限是三年。《民法典》(2021.01.01生效)对遗嘱纠纷的处理年限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离婚有哪些方式,能否快速离婚?
  离婚有哪些方式,能否快速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对是否离婚的意思表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出具书面离婚协议书。然后由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
·结婚证不在自己手里就不能离婚吗?
  结婚证不在自己手里就不能离婚吗?  近年来离婚成为了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离婚率不断的上升,离婚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的。有时候双方之间感情出现问题,但是又无法协商解决,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从而出现隐匿结婚证的情况,那么结婚证不在自己手里就不能离婚吗?  结婚证不在自己手里就不能离婚吗?  结婚证不在自己手里也是可以离婚的,如果一方隐匿结婚证,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拿着婚姻关系证明
↑回顶部
琅琊社区 西门社区 琅琊经济技术开发区 凤凰社区 古道社区 北门社区 创业社区 清流社区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滁州琅琊区清流社区律师首页 滁州琅琊区清流社区律师找律师 滁州琅琊区清流社区律师在线咨询 滁州琅琊区清流社区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