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江宁区 >> 江宁区钱家 >> 海商海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江宁区钱家海商海事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江宁区钱家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海商海事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海商海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劳动保障,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被小野猫...
·律师你好,我是超产请问你电话多少...
·请问这个大概是怎么分的,男方在外面吃...
·我妈打架动x子了!现在在看守所呆的呢...
·会怎么处理他,一个人在工地上班...
·我们员工应该要怎么安排?...
·单位应该给上一金吗?,在医院工作半了...
·败诉人没有履行法院判决,该怎么做?...
·我在医院上班,第一签了合同,第二开始...
·离婚诉讼,怎么做,老婆不好好过日子...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赠予夫妻另一方...
·高利贷借款上诉状...
·南京贪污罪律师_南京 刑事律师为贪污犯...
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房屋被强拆,究竟该告谁?
  房屋被强拆,究竟该告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实施的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时,该部门是属于被告。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
·“未批先占”合法吗?如何维权?
  “未批先占”合法吗?如何维权?依据我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批先占土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向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举报,让其介入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
  合法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
·违建买受人,遇到强拆如何维权?
  违建买受人,遇到强拆如何维权?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
·承租人厂房拆迁如何维权?
  承租人厂房拆迁如何维权?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的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补偿、临时安置费等费用补偿的,如果不补偿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
↑回顶部
杨树湾 方山定林寺 奥东路 金桥 荷花 溧塘 汤山 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江宁区钱家律师首页 南京江宁区钱家律师找律师 南京江宁区钱家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江宁区钱家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