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鼓楼区 >> 鼓楼区南京天妃宫观音寺 >> 刑事辩护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鼓楼区南京天妃宫观音寺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鼓楼区南京天妃宫观音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刑事辩护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急急急急急急!,急!出了一场车祸(对...
·合同债务的转移和遗产继承债务...
·律师说给他钱走走法官的后门就可以轻判...
·请问:我多处伤残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被打一顿报案了在*了哪些打人的人犯法...
·幼儿园退费纠纷...
·买了当时没办房产证的二手房...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的问题...
·二手房过户问题,我想买一套二手房...
·能起诉医院吗,给人帮忙,给人帮忙,三...
·关于房子回迁怎么变成小产权了...
·南京律师办理的个人借款还赌债、还高利贷起...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不予起诉法律...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企业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二、什么是代通知金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解除前劳动者最近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
·在深圳社保补缴有用吗?
  在深圳社保补缴有用吗如果是当时补交了社保以后想要买房的话,外地人在深圳买房也是对社保的连续缴费年限有用,当时补交了的话是没用的。1、补缴一般都不计入连续缴费,只计入累计缴费年限。2、一般社保讲的是连续性,是指中间没有间断,连续缴纳社保,中断了一次,这个就是社保断交,如果本人在当地社保局开出相关证明,消除之前的断交记录,就不算断交。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之后就可以在退休之后享受相关的待遇。社保补缴须知只可补交养老保险,医疗、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赔偿要多久才能有结果?
  一、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赔偿要多久才能有结果?如果单位和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到劳动局提出仲裁在60日内会有最终的结果,如果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及进行解决。二、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a.仲裁申请书2份;b.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c.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d.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
·劳动合同倒签的风险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倒签的风险是什么?劳动合同倒签的风险主要有:1.有增加人工成本的风险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有引发人事纠纷的风险倒签的劳动
↑回顶部
长江码头 热河南路 福建路 定淮门 宝船 安怀新村 凤凰西街 四平路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鼓楼区南京天妃宫观音寺律师首页 南京鼓楼区南京天妃宫观音寺律师找律师 南京鼓楼区南京天妃宫观音寺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鼓楼区南京天妃宫观音寺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