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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南京卷烟厂建筑工程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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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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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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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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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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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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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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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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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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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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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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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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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建邺区南京卷烟厂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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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你是否想过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充分利用房屋的价值呢?这样的做法是可行的,但同时也要注意,不是任何一套房屋都可以出租,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拥有私家车,人们在买车时会交车险。人们在驾驶车辆时意外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根据人保财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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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能否放弃抚养义务一、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必过多干预或介入。但
·欠款条范本怎么写?
  欠款条范本怎么写?在生活中您对资金的运用是比较多的,有时候会遇到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借款,那么肯定就会涉及到写欠款条,对于欠款条范本怎么写,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欠款条范本欠款条范本今欠款_____________元(¥),于2014年月日前付清,若逾期未付清,从年月日开始按照月息3%计息,计息部分另行收取,不含发票。款到此条作废,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立此为据。单位盖章:签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有哪些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包括出让和划拨两种方式,那么这两种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方式,具体是指什么,又有什么样区别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一、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1、出让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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