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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南京卷烟厂房产纠纷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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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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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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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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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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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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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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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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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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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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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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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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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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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建邺区南京卷烟厂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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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能不能查一个...
·婚姻纠纷,我没有办结婚证女方私自把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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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我村放烟花引起火灾把我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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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被用人单位辞退了,工人要求补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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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问题,因为当时签的合同上面未...
·改制后企业由市内搬迁到农村有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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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行政处罚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行政处罚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被处罚人在接到《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应当仔细分析研究,重点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2、陈述和申辩权《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机关
·民事诉讼法上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因各种原因其实就导致在民事诉讼的这一块上诉率是非常的高的,只不过提出上诉这也是案件当中的原被告双方所依法享有的一种基本民事权利。上诉在您心目当中应该都不陌生。有的时候当法庭当庭宣读了相关的判决结果以后还没有把判决书下发到当事人手中,就开始特别的焦急民事诉讼法上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法上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
·行政拘留后刑事拘留吗?
  行政拘留后刑事拘留吗,如果在行政拘留期间,发现另有案情,涉嫌犯罪,应当进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短期内限制,一般10-15天期限,刑事拘留是涉及案件有犯罪行为,应当进行拘留,包括正在预备作案,有人指认作案,犯罪以后企图逃跑,隐匿案情,属于刑事犯罪。一、行政拘留以后,发现涉嫌犯罪就应当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
·民事诉讼法追加被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纠纷当中有很多追加被告的情形,其实这也是在案件诉讼的过程当中发现侵权对象不止一个的状况下,但是您不要局限性的认为追加被告就是只有原告方才有的一种权利,有的时候被告可能也是因为其他人的怂恿才做出了当前的某些侵权行为。所以下面本站我们要给您普及的一个法律知识就是民事诉讼法追加被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追加被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原告申请追加被告依据民诉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如何区分?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单位犯罪认定罪行,应当根据在犯罪过程中实施行为确定,对于在犯罪案件中起到比较大的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即主管人员,对于只是奉命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从犯,即其他直接责任人。一、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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