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鼓楼区 >> 鼓楼区南京鼓楼公园 >> 建筑工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鼓楼区南京鼓楼公园建筑工程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鼓楼区南京鼓楼公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建筑工程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建筑工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关于离婚孩子,对于结婚后刚生下不到一...
·放弃我孩子的抚养权,我已经怀孕3个月...
·我被迫离职,1,1,我怎么要求赔偿。...
·可以告法院吗,我有一件民间借贷诉讼的...
·现实银行都是要给银行保管的吗?...
·咨询已经订立的购销合同提前终止...
·工伤赔偿,我09年在单位摔伤腿...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受害人能获得哪些赔偿...
·超市,咨询地税局,咨询地税局,需要帮...
·我父亲于2017年11月与凤凰井山庄...
·你好,下面内容是我的情况,我想了解下...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地址、律师会见、取保候...
·溧水欠款律师...
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银行托收支付的条件是什么?
  银行托收支付的条件是什么?一、银行托收支付的条件是什么?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称为付款交单。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或不开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和单据)后立即付款。银行在其付清货款后交出货运单据。远期付款交单,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
·银行信用证是什么?
  银行信用证是什么?一、银行信用证是什么?银行信用证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要求及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这种承诺是有条件的,要求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和单证必须相符。当买卖双方首次接触,不了解对方商业信誉,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商人做生意,无法承担发展中国家的商业/国家风险时,常在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一、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1、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2、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业执照的名称不一致如何开票?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业执照的名称不一致如何开票?严格意义上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标注的名称开票,但在实际运行中对于有限公司型的医疗机构,也可以按照营业执照上所标注的名称开票,但必须核实确定属于同一家单位(有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有标注第二名称的那是最好),并与公章名称一致。二、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1、《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有关
·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
  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一、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1、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1)接受了用人单位的专项培训,并且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需要支付违约金;(2)劳动者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违反了协议内容,需要支付违约金;(3)除了以上两种情形,不得约定违约金;2、自动离职,因为没有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追偿。二、关于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
↑回顶部
腾飞园 汉中门 百灵街 小桃园 将军庙 华侨路 宝善街 白云石矿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鼓楼区南京鼓楼公园律师首页 南京鼓楼区南京鼓楼公园律师找律师 南京鼓楼区南京鼓楼公园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鼓楼区南京鼓楼公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