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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南京鼓楼公园财产纠纷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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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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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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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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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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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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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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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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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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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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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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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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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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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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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鼓楼区南京鼓楼公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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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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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夫妻分居以后可以申请离婚吗?
  夫妻分居以后可以申请离婚吗?夫妻分居一年可以离婚吗?1、如果丈夫和妻子之间的感情破裂,夫妻一方想离婚,但没有符合离婚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法院判决离婚是丈夫和妻子婚姻破裂的基础。两年以上的分居可以被视为婚姻关系破裂的标准,并且通常会被判断。夫妻离婚的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的标准1、一般根据“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中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基于母亲抚养母亲的原则。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几种?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几种?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当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问题,双方之间产生纠纷无法通过协商的途径离婚,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按照规定未判决离婚的案件,如果双方仍想要离婚,可以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首先,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是根据夫妻的感情状况,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唯一依据。  如果双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需
·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哪些?丈夫和妻子在共同从事生产、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债务一般是指丈夫和妻子用以维持共同生活或家庭在农村承包业务和夫妻从事生产和管理活动,都属于家庭共同分享利益。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业务活动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家庭财产的增加,为了共同过上更好的生活,夫妻通常会将剩余的家庭财产用于投资。因此,当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债务承诺会有相应的争议,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2、丈夫和妻子从事
·立遗嘱人如何撤销遗嘱?
  立遗嘱人如何撤销遗嘱?遗嘱的变更、撤销方法有下列几种:1、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但是,如果遗嘱人原来所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仍需经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的撤销同设立遗嘱一样是遗嘱人的自由,可以单方面进行,也可在生存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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