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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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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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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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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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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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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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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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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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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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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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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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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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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江宁区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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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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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自己辞职没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自己辞职没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能会不支持双倍工资;但是经过再起诉到合肥法院,判例认为诉讼时效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起算。所以即使仲裁委以超过诉讼时效不支持双倍工资,起诉到法院后也会支持。
·履约担保形式主要有哪些?
  在经济形式不好的时候,承包方拿到工程项目,资金不足的时候可能跑路,导致工程烂尾,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因此,很多发包方会要求担保公司或者银行提供履约担保。通过这种方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那么,履约担保形式主要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履约担保形式主要有哪些1、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第二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
·最高法关于物权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物权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双方因为不动产登记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涉及到公民的物权。物权体现的是公民对不动产占用使用的权利,我国对物权的保护加大了力度。除了相关法律,还有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关于物权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文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公司法人承担公司债务是什么?
  关于公司法人是否要承当债款的问题,我们在这里说一下,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以其悉数财物对公司债款承当职责,所以公司法人要承当公司债款职责。那么,公司法人承担公司债务是什么?下面给您讲一下具体的内容。一、公司法人是否要承当债款?1、法人职责是指一种以法人产业为根底的有限职责。2、法人产业是法人对外承当民事职责的根底。法人的职责的本质是一种法人产业有限职责。3、法人建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进程中所发生的对外职责无疑应为法人的职责,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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