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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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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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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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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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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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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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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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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南京北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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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旷工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得到赔偿的。以下情况可以得到补偿: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补偿:(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规定:获得残疾赔偿金要先定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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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管辖异议怎么认定?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管辖异议怎么认定?工伤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互助互济性等特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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