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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南禅寺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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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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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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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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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孙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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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伟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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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春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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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高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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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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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佳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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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南禅寺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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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
  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建筑物,可以是我们的房屋、可以是写字楼、也可以是大型的娱乐场所。这些都是我们不可能不去的地方。若其工程质量有问题,可想而知后果会有多么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地震的发生,对于工程质量的问题更加重视。也许好的质量在危急时刻就可以挽救多人的生命。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建筑法》中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
·被偷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车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被偷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车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由于机动车的价值也是比较大的,因此现实生活中出现机动车辆被盗的情况也比较多。而此时,要是被偷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的话,作为机动车原来的车主这时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可能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被偷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车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车主免责。因
·员工辞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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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探视权的小时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通过探视权探望子女,增进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探视权的存在有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弥补由于离婚而导致的父爱或母爱的缺失。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阻挠另一方的探视。那么离婚探视权的小时规定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有我们来为您详细讲解。一、离婚探视权的小时规定是怎样的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
·单位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都有哪些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单位都是有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于是有的人就形成了固定思维,认为只要是解除劳动合同,那单位就要支付补偿金。但其实法律中并不是如此规定的,同时对单位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也是有要求,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些情形都有哪些吧。一、单位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都有哪些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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