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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北仑丽盛玫瑰庄园知识产权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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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孙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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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书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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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克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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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立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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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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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肖像的使用权协议书模板
  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在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同时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就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话,则这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肖像侵权。而要想合法的使用他人肖像,自然需要先获得对方的同意,这个时候最好签订相应的协议书,就有关内容协商一致。那么肖像的使用权协议书该如何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肖像的使用权协议书肖像使用方(以下简称为甲方):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肖像授权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地址:联系方
·紧急避险的特征都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其实这都是有一定的特征,而对特征的了解,其实也就更能知道这些具体是指的什么,都有怎样的表现形式。那这个紧急避险的特征都有哪些内容呢?本站我们总结了一下相关资料,下文中我们就一起进行具体了解吧。紧急避险共有六大特征吗,一是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二是危险正在发生;三是为了使合法利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四是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下文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解释是怎样的
  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解释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惩罚是怎样的
  侵犯他人的肖像行为,在我国往往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此时侵权人肯定就需要依法承担一定的责任,换一种说法其实也就是要对侵权人作出一定的惩罚。那究竟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惩罚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惩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诉讼法包括三个方面。其中刑事诉讼法是比较复杂的。也正是因为她的内容比较庞大,可能在诉讼法当中规定得并不是特别的明确。所以刑事诉讼法有着相关的解释。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他们想了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是什么?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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