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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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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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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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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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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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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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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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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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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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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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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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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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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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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建邺区健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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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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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如果打官司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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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有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3.所附条件是当
·对于犯罪预备犯的处罚原则
  对于犯罪预备犯的处罚原则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有哪些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有哪些一、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有哪些《关于工资总额的法律规定》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直系亲属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直系亲属吗?在立法上应对遗嘱执行人应具备的法律资格作出明确规定:1.具有民法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以及《继承法》第22条规定的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立法精神,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即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符合法定条件的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满足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一必备条件),也具有这一资格。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
·交通事故致死儿童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致死儿童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年龄不同有不同的划分,其中,与成人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儿童的死亡补偿金计算年限是二十年。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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