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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健园投资融资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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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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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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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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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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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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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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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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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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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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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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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健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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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您好!我住南京栖霞区,朋友老家是广西...
·我家围墙做多高别人翻不合法可以去告别...
·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我和朋友合资开...
·邻居纠纷,发生肢体接触, 造成轻微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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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事实,可以当做证据,可以当做证据...
·您说这样行吗,我在今年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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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赔付,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您好,朱律师,我是在19年11月份接...
·被人讹钱,怎么办?,我在饭店里打了服...
·不当得利返还纠纷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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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
  毕业季过去,很多毕业的大学生要离开学校开始找工作。众所周知,在找到工作后,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关系的确定。然而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确定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与确定劳动关系的标准有关的内容的介绍。一、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
·诉讼时效抗辩权怎么行使
  诉讼时效抗辩权怎么行使现实生活中,很多问题需要用法律诉讼的手段来解决,所以相信您都对诉讼时效都有一定的了解,诉讼时效是对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的行使权力的时间规定。那么诉讼时效抗辩权要怎么行使呢?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与诉讼时效抗辩权有关的内容的具体介绍。一、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
·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劳动关系在我们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因为劳动能够证明存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到底有多少,如果在工作中出现纠纷时不至于没有一个证据。如果出现劳务赔偿的话,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而赔偿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那么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有什么?一、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手续,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对劳动者进行法定补偿。并非所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均可以得
·我国的司法鉴定有哪些特征?
  在现代社会,在许多的离婚案件中会涉及到亲子鉴定,这种鉴定是我国司法鉴定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种类的司法鉴定,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知识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我国的司法鉴定有哪些特征?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的司法鉴定有哪些特征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一、我国的司法鉴定有哪些特征?1、专业性2、有偿性二、鉴定的流程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司法鉴定补充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在法院中的许多诉讼活动都会进行司法鉴定,您都知道,司法鉴定是要进行申请的,因此,司法鉴定并不是免费的,是要收费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比如说司法鉴定补充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司法鉴定补充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一、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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